去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下,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全面加快。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继科创板之后,通过增量带动存量推进注册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举措,对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深交所坚守创业板定位,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方面实现更大担当作为。要坚持以创为先,不断改进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坚持从严监管,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促进优胜劣汰;坚持稳字当头,守住风险底线,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措施平稳落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在深圳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发表书面致辞,广东省省委书记李希,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上市仪式并致辞,广东省省长马兴瑞,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出席上市仪式。
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各项工作准备就绪。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首批首发企业将上市交易。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近期市场关心的一些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为深化新三板改革,支持鼓励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规范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发挥新三板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证监会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上半年,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监管执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总体要求,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欺诈行为,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今年1-6月新增各类案件165件,办结15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和线索共5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8份,罚没金额合计38.39亿元。
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发挥行政和解在化解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之间的矛盾、及时补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证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114号)进行了修订,起草形成了《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以下企业的首发申请: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